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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姑且找一个借口来记下这荒谬的人生

1姑且找一个借口来记下这荒谬的人生

1姑且找一个借口来记下这荒谬的人生

虽然不时会有念头想写,但结果还是没有动笔。即便写出来了又怎样?还不如瘫痪在床上消磨时间。说起来,写这种东西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了很多借口,但都无法说服自己去记下自己失败荒谬的人生。

但是今天转念一想,为什么要找什么借口、什么意义呢?

追寻意义什么的根本就毫无意义。

人生本来就是荒谬的,还需要什么理由、意义?

我就是无聊才随便写的。

没有想过什么怀才不遇,因为自己本身早就放弃了自己。

也不顾文法,更没有什么技巧——这样是最好的,就算被指责水平低下、手法幼稚、逻辑混乱也不在意。

目的性什么的——只是怀有目的性的人才会胡乱揣测出来吧。

我已经无所畏惧。

我将袒露自己的一切,没有一丝遮掩。

或许唯一的目的性、唯一的合理化,就是让世上总追求合理化的人能够将我的事情用他们的逻辑来合理化吧。

——对不起,这里面我在意的只是我的亲人。而其他的人,我根本不在意。就连这个平台,也只不过是用来记录存储的手段罢了。

因为我不能去苛求我的亲人理解我的荒谬。

这也是我唯一苟活到现在的合理化信仰。

所谓信仰,就是就算别人认为不合理,但自己却相信是合理的。

信仰和理性本来就是同一类东西。科学也只是信仰的一种。科学能告诉我人是怎样的存在,但是科学却没法告诉我人该怎样存在。

而且科学也未必能告诉我世界的存在是什么。

“老师,时间的本质是什么呢?”

刚上高中时,天真无邪的我问了哲学老师这个问题。

来自东北、身材高大的老师回答了一连串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之类的话。

那时在我的脑海中,便有了时间和物质的关系的想法,觉得时间并不存在,只是物质变化产生的错觉。所以表面很受教,内心却对老师的解释不以为然。

不,我并没有认为哲学老师照搬课本教条主义什么的,相反我认为很称职。

人就是这样,并不是得到了错误答案,只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罢了。

“嘻嘻,柯林思你又在研究那些哲学问题了——”

同桌的火正嬉笑道。四周的同学听到了也看过来跟着笑了起来,空气中满是嬉笑的气氛。

或许一开始确实认为哲学这种东西是很——酷的样子,但是稍微理解哲学的人都应该知道,哲学一点都不酷,反而是非常的危险,稍不注意就会走向虚无的深渊。

当然年少的我并不知道这种危险。就算知道了,年少的我估计也会觉得危险更酷一些呢。

对于这种无知的嬉笑,我自然不在意。可能外表看不出来,但是内心我确实看不起别人。倒不是认为自己比别人高到哪里去,只是觉得自己的想法和大多数人不一样罢了。

我平和的面不改色,这时我目光和坐在前一桌的语文课代表林馥馥同学相对。只是一瞬间我便移开了目光。

虽然我想出好几种解释,但果然还是得承认自己是个懦弱害羞的人。

大概是小时候读的经典的中庸、诗词的含蓄委婉,让我变得不擅于表达自己的感情。

馥馥同学的小虎牙真是可爱呢!可惜我由始至终都没有正面夸赞过她这一点,这也算是遗憾之一吧。不过估计要是我这样夸赞她的话,平时就容易脸红的她的脸估计会红到耳根吧。

现在就是这种情况,仅仅是这样的一刹那的对视,馥馥同学的白皙的脸颊上已经出现了红晕。

其实对于这种好感,我是能觉察的,但是我往往装作视而不见。

就好像残疾一样,我逐渐失去了爱别人的能力。虽然我觉得馥馥同学很可爱,但是那也只是对美好事物的喜欢,而并非要与之交往。虽然或许内心有过动摇,但真的要变为现实却懦弱胆小。

不,也不是懦弱胆小,只是无法理解爱情。像我这样独立的灵魂,是没办法和别人的灵魂接触的,或许叫做灵魂洁癖吧——爱情或者在别人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对于怀疑论者的我是无论什么都要怀疑一番的。

不过虽然我自视甚高,但是班中还是有我忌惮的人。虽然那个人默默无闻,但是我知道她并不简单。因为在某次物理课上她的言论和我有许多不谋而合。这让我感到很吃惊。

怎么会!居然还有人知道这一点!我还以为是自己第一个想到的呢!

这种想法当然很早之前就抛弃了,我知道自己很多的哲学想法前人大概都想过。但是唯一还可以心存侥幸的便是物理。哲学几千年探讨的问题基本没怎么变化,最多只是方法的不同。但是因为物理学在上个世纪有很大的发展:相对论和量子论的出现让很多古典物理观念破灭,涌现出新的真理。像德布罗意波这种发现就看起来只是那么简单,万一自己也不小心发现了一个呢。

但是拉琪儿在物理课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这个女生成绩不算拔尖,但是出人意外的在哲理和物理上的见解居然能达到那么高的境界。这真是让我感到惊讶。

高中有印象的几个女生中,拉琪儿是我比较浅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她从来没正眼看过我,也没有说过话。

我知道那种眼神、那种蔑视。我内心不也常常有这种对别人的厌恶吗?

不过不同的是,拉琪儿似乎只是对男生厌恶。对于女生,她却是像花痴一样,特别是和同桌瑟琳娜很亲密,有时我都怀疑她是不是喜欢女生。虽然在21世纪40年代这也不算什么,同性婚姻也已然合法化,但是毕竟几千年的观念惯性不是马上就能改变的。

不过我自己对于男生的印象也不深。因为我根本不想结交朋友。

我们是同学,这是无法选择的;但是我们不是朋友。

之所以对几个女生印象稍深,也不过是因为感到对方的好感罢了。

而且又是那么美好的事物,毕竟我曾经也追求过美。专门研究美学——好吧,只是慕名看了许些美学的著作——结果是一窍不通。只是最后都和社会道德伦理价值观挂钩了,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绝对美学。

果然我还是无法理解美。

虽然我自己有自己的审美。

而且自己的审美还无法脱离这个时代和环境。

就像我觉得馥馥很可爱。后来我发现班上不止我一个人是这样认为的。

这让我感到很痛苦。

因为我听到男生讨论馥馥的时候说什么英雄所见略同。

这让我感到比吃了蟑螂还恶心。

恶心的蟑螂为什么在大部分动物昆虫都灭绝了的城市还是能坚强的活下来?

我拒绝和他们的审美雷同。

但是馥馥的可爱我又无法欺骗自己的感觉。

特别是她的同桌小苏叫她兔兔的时候,我都感觉到真的很像脸颊带着红晕的兔子呢。

“柯林思,你喜欢的动物是什么啊?”

自习课本来和火正说着话的馥馥突然转过头来问我。

“呃——兔子——”

还在沉思中的我脱口就回答了别人的问题,心里却想的只是兔兔穿着兔女郎服装的样子。

“嘻嘻,兔兔,人家说喜欢你啊——”

馥馥的同桌小苏起哄道。

“柯林思说的是兔子啊!——”

馥馥满脸通红的辩解。

回过神来我看到馥馥可爱的辩解的神态,内心一时也十分动摇,难道就是所谓的恋爱萌动?但是这时却心中一紧,急急的止住这股萌动。为了掩饰自己的挣扎,我伏在桌子上无视他们的笑语。或许我的心在滴血,但果然要无视别人的好意。

因为我无法爱上别人。我连自己都会厌恶,我厌恶人类,我无法谈恋爱。

或许这些都是借口。但是我高傲自大,孤僻怀疑的坏性格总会破坏这些。说高傲自大只是灵魂上的,现实上我却并没有什么高傲自大的资本:长的不高,样子高一的时候还算帅气,但是后来日渐消瘦,已经成病态了,也谈不上帅气了。

即便如此我还是如此的高傲孤僻,没有将任何人放在眼里——这是比较狂妄的说法。另一种说法是:根本不在意别人。

“火正、再见;柯林思、再见!”

抬起头时看到馥馥和小苏已经收拾好东西要走了。我是在最后一排,靠近里门的位置。所以她们在里门前和我们告别。

“再见!”火正一如既往嬉闹语气。像他这种人,无论是谁都能好好的说话呢。

“啊——”

而我却无法说出再见。哪怕是英文的byebye也不能。

我就是这么懦弱内向的人,就连打招呼都无法正常做好。

我内心拒绝和别人做朋友,所以也拒绝和别人打招呼。

馥馥抬起的手僵在那里,等待着我的回应。隔了几秒直到里门打开才放了下来。

没注意到馥馥的失落,一贯不拘小节的小苏拉着馥馥的手走进了里门。

里门关闭之前我都能感受到馥馥的眼神。

虽然我连直视的勇气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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